生活中的经典常识题,生活中的经典常识题及答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活中的经典常识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活中的经典常识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哪些在生活中比较实用的物理小知识?
中国人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快到了,过春节有一种必备的面食——水饺。在水饺的制作过程中,就有许多物理小知识。
调馅要适当咸一点,有句俗话叫“生咸煮淡”,就是说经煮制的水饺馅比生的要淡一些,原因是煮制时水饺的温度升高,盐分子的无规则运动加快,就有很多的盐分子运动到水中,水饺馅中含盐量就会减小。
和水饺皮的面时,要用凉水,和好后要盖好,这样,温度低,和好的面附近空气不流动,有效减缓水分的蒸发,避免面皮发干。否则,包饺子时面皮捏不紧,煮制时就会进水。
将水饺下到锅中后,为防止水饺粘锅,要用勺子或锅铲反过来轻轻推动水饺。这样勺子或锅铲与水饺的接触面积较大,同样用力,对水饺的压强较小,防止将水饺推破。
水饺刚下锅时,受到的浮力小于重力,水饺沉底,随着温度的升高,水饺皮、水饺馅,更主要的是水饺中的空气受热膨胀,体积增大,受到的浮力增大,当浮力大于重力时,水饺就要上浮,最终漂浮在水面上。
水烧开了,要及时打入适量的凉水,一般要三四次(视水饺馅的材料而定)。因为水饺吸热主要靠传导,但水饺皮和馅都是热的不良导体,传热较慢,所以,将水饺馅煮熟需要相当的时间。水开了,还需再煮一段时间。如任由水饺在沸腾的水中随水翻腾,很容易将水饺皮煮破。及时打点凉水,使水停止沸腾,水的温度并不会明显降低,不影响水饺吸热,关键是避免了将水饺皮煮破。
水饺一般是用水煮着吃,也有人喜欢用油炸制。结果,可将水饺炸的金黄,但用水怎么煮也不会这样。这是因为油的沸点比水高,液体沸腾时,继续吸热,温度保持不变。所以,用水煮,水饺的温度最高只能达到水的沸点,用油炸,水饺的温度可以达到油的沸点,用油炸的水饺比用水煮的水饺温度高得多,所以,可炸的金黄。
1.排气扇、抽油烟机对室内空气进行变换,主要是利用空气对流,把电能转化为机械能。
2.我们家里的带金属外壳的家用电器,都是采用的三角插头,插入三孔插座,目的是为了防止用电器漏电而采取的安全措施。
3.我们腌制咸菜,一般要15天左右才变咸,而我们在炒菜的时候,很快菜就变咸了,这是由于温度越高,食言盐中的离子,主要是钠离子和氯离子运动越越剧烈的缘故。
4.晾晒衣服时,我们习惯把衣服摊开来晾晒,主要是液体表面积越大,蒸发越快的缘故。
5.生活当中,我们在烧开水时不小心被水蒸气烫伤,这往往比沸水烫伤更厉害,是因为水蒸气液化成水,还要释放一部分热量。
6.家里的热水瓶,在装开水时瓶塞有时会跳出来,水瓶内水蒸气的内能转化为机械能对瓶塞做功的缘故。
7.我们家里婴儿吃完的奶粉空罐子,可以把上端开几道口做成到刀架。
8.夏天我们洗热水脸,比洗冷水脸感觉到凉快,是因为热水温度比冷水温度高,温度越高,蒸发越快,蒸发吸热,所以我们感觉凉快。
在生活中用到物理知识的地方处处可见:(1)人们说话是靠声带振动发声的(固体振动能发声);笛子发出的美妙声音是利用空气柱振动发声的(气体振动也能发声)。(2)之所以出现影和日食、月食,是由于光在同种均匀介质中沿直线传播。
(3)汽车观后镜是用凸面镜做成的,不用平面镜做的原因是:凸面镜对光有发散作用,凸面镜比平面镜的观察范围要大得多。
(4)照相机能照出各种各样好看的相片,利用的是凸透镜能成倒立缩小实像的原理。凸透镜也能成正立放大的虚像,放大镜就是利用这个特点制成的。(5)近视眼应配戴凹透镜矫正视力,原因是近视眼的晶状体过凸,会聚本领过强,看远处的物体时像成在视网膜前,而凹透镜对光有发散作用,戴上用凹透镜做成的近视眼镜后,可使远处物体的像清晰成在视网上。老花眼应配戴凸透镜,原因是远视眼的晶状体比较扁,会聚本领偏弱,看近处物体时像成在视网膜后,而凸透镜对光有会聚作用,戴上用凸透镜做成的老花眼镜可使近处物体的像清晰成在视网膜上。(6)夏天,戴眼镜的人从开着冷气的公交车上下车时,镜片变"模糊"了,这是空气中的水蒸汽遇冷在镜片上发生了液化。牙医用小镜子检查患者的牙齿时,先要把它放在火上烤一烤,这是为了避免口腔中的水蒸汽遇冷在镜面上发生液化“模糊”镜面看不清牙齿。
(7)你家衣柜里放的樟脑丸过一段时间不见了,那里因为樟脑丸发生了升华变成气体了。(8)建筑工人利用重垂线检查墙是否砌得竖直是根据重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下的。(9)装修房子时,工人师傅常用一根灌有水的透明软管的两瑞在墙面上不同地方做标记,其目的是保证标记两点在同一水平线上,用到的物理知识是:连通器中装入同种液体静止时连通器内液面总是相平的。
(10)高压锅煮食物易熟省时。原理:水的沸点随气压的增大而升高。(11)医院的护士给病人输液时,药水瓶上常插着两根管,一根连着针头给病人输液,另一根空着“不用”,这根空着不用的管为什么不能省掉?原因是:当瓶内液面下降时,液体上方气压会变小,外部空气会由此管进入瓶内液面上方,维持液面上方一定的气压,保证液体均匀流出输给病人。若省掉此管,当瓶内液面下降时,液面上方的气压会变小,液体流出的速度会变小甚至停止流出。
……
物理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很多很多,举不胜数,学好物理这门学科是非常有用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会看到一些物理现象,我们觉得很有趣味。所以在这些物理现象中,我们应该用怎样的物理知识去解释呢?那小编就和大家提一下在生活中,常用的物理小知识。
第一个,我们坐公交车时,为什么开窗之后,风总是往后面吹呢?这就得就得说到相对运动的。我们坐的车是往前的,但是空气却是静止不动,所以风对于车而言就是相对往后走了,根据惯性的原理,所以吹入车中的空气总是往后面吹。
第二个,把一个钢球和一只羽毛同时在同一高度抛下,而两者掉入地面的时间是等同的。因为重力加速度都是一样的,所以落上地面的时间就是一样的。
第三个,鸟站在电线上,却不会被电死。因为所有装入电线杆上的鸟都是两只脚站在一根电线上,所以无论是零线和火线都是没有形成完整的通路,所以它就不会被电死。
以上三点就是小编收集的三个生活中的物理小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物理可分力、声、热、光、电学
每一类都有我们生活中常用到的。
比如力学,车子发动机转动做功,扭矩。变速自行车,变速的原理,何时省力,何时速度快。用到力学传动和杠杆原理。
声学,比如远了声音小。发声物体靠近我们时声调变高(频率增大),远离我们声调变低(频率减小)。这个快进,慢放是一个原理。打电话,听歌,都是利用磁体把声波转换为强弱变换的电流,或者把强弱变换的电流转换为声音。
热学,有些碗盛热汤很烫,有些碗盛热汤不烫,是因为材料的比热容不同!水的沸点和气压有关,气压小沸点低,所以高原上有些东西煮不熟,需要高压锅等等。
光学,夏天晴天公路上看起来有水洼是光的折射加全反射,海市蜃楼(据说也是光的折射加全反射,目前有反对观点)。近视眼镜,远视眼镜利用凹凸透镜的折射特点。红蓝3D眼镜的原理(偏振光)。
电学,不用说了,到处都要用,变压器(电感线圈),电动机(电磁感应)……
太多了,无法一一列举,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法律与百姓息息相关,应懂这些法律
现今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健全,法律几百部,行政法规几千个,部门规章上万个,地方性法规会更多。百姓不是法律人士,但也要懂得相关法律常识。
一,要懂得宪法类法律常识(,选举法,国旗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是子法。
二,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识。涉及婚姻,继承,收养,担保,合同,物权,侵权等内容。
三,要懂得权益类法律常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居民委员会法,村民委员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仲裁法,教育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四,要懂得社会管理类法律常识:信访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
五,诉讼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
六,经济类: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种子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广告法,商标法,税收征收法,个人所得税法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七,国家安全法,反分裂法,国防法,兵役法,出入境管理法
其实,只要你懂得不做亏心事即可,懂什么法律都没啥用。盗亦有道。
多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不是依法办事,也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当然,中国例外,中国是严格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严格司法,严格执法,绝对没冤假错案的。
也其实,普通百姓只要记住一条即可,即:什么事都可做,就是不能做亏心事。不少违法犯罪的事,其实是被逼的,不是你觉得不可做就不做,而是当你活着感觉到生不如死,那么,只要你觉得不是亏心事,你就必然被逼到要做了。
正义是一个很奇妙的东东,有人打着“正义”的旗号,甚至名字都冠以正义二字,法律明确要求他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其行为未必是正义的——真正的正义,在人民的心中。真正正义的标准,也在人民心中——而并不是法院判决说了算。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法律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在我们的民事活动中,都受到了法律的调整与保护。普通百姓应该懂得的常识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我结合个人的执业经历总结部分如下:
民事类常识
1、在我国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需要登记才发生效力的。如果没有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不管你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仅仅签了合同,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你。
2、一般情形下,赠与合同是可以随意撤销。当别人说要把一个东西送给你,或者有人跟你说要把房子送给你,即使跟你签了合同,你也不一定能拿到房子。
3、自然人之间签了借款合同,没有借钱就不生效。
因此如果你准备向他人借钱,仅仅打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把钱给你,这张借条是不生效的。(当然要能够证明对方没有把钱给你。)
4、借条与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的法律关系单一,双方仅仅是借贷关系。欠条的法律关系多样,可能是借钱、买卖合同差钱、欠工资、欠赔偿款等等。诉讼时效也不一样。
5、你把房子租给别人,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是没有效力的。
6、你租别人的房子,如果这一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你可以继续租赁。
7、如果你不小心把钱转错了,转到别人的卡上了。法律规定你是有权利向对方要求返还的。法律名词——不当得利。
8、签合同的定金,约定太高是没有用的。一般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对方违约可以向对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9、你走在楼下,突然楼上掉下的东西把你砸了。如果你不知道是哪一家掉的东西,你是可以起诉这一幢楼全体房屋实际使用人的。
10、你养的宠物狗,如果把人咬了。很可能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在酒桌上,如果你劝人喝酒,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可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12、上下班期间,如果你发生了交通事故,只要不是你的主要责任,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理赔。
13、保证人不能随便乱当。当了保证,没有特殊情形,需要与借款人承担同样的还款义务。
1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的收益,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15、夫妻一方对外负债,并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刑事类法律常识
1、喝酒开车可能构成犯罪。分为醉驾和酒驾。醉驾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当然,不管是否构成犯罪,都不要酒后驾车。
2、飙车党,在路上开得很随意的,追逐竞驶的,也可能构成犯罪,罪名是危险驾驶罪。
3、女朋友经典问题,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会救谁?现在你可以告诉他,肯定是救妈。因为如果你不救你妈,可能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不作为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千万不要以为犯罪就是去做了坏事,有时候不做好事也可能构成犯罪。
4、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与否,都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
5、在公交车上,公交司机正在开车,你与他发生争执,打了他。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缓刑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缓刑意味着不用坐牢了,但是仍然是刑事犯罪。
还有太多太多的法律常识,由于篇幅限制,不再整理。如果感兴趣的,可以与我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活中的经典常识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活中的经典常识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