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常识学什么的,生活法律常识学什么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活法律常识学什么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生活法律常识学什么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活中有哪些可以用到的,一般却不知道的的法律知识?
1.抵押权登记生效,拿着别人的房产证一点用都没有。
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记住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一定不要忘了主张权利并且以书面形式发出。
3.自然人借款是实践合同,没有支付借款的证明等于未生效,所以一定要银行转账,现金支付还数额很大的就等着血本无归吧。
4.这一点与法律无关,关系再好,借款数额比较大的时候也得要个抵押或者质押,很多人不是不想还,而是还不上。
5.合同写明白签订生效,部分案例中存在“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结果因为法定代表人没签字导致合同未生效。
6.商品房预售或者销售都必须有许可,预售合同与销售合同需要网签,不能网签的全是骗子!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以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别担心公司债务转嫁到个人身上。
8.消费者可以主张向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侵权责任,没必要必须找到生产者。
9.租赁合同写明白租赁期限,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0.夫妻共有财产……
11.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所得财产为限,父债子偿没错,但别想全部让儿子承担。
12.非法律规定,但是重要的事落在纸面上并且双方签字,口头都是扯淡。
13.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不允许直接向法院起诉。
普通人贴切生活有哪些法律书籍值得我们去读与运用?
谢谢邀约!!
我并不建议咱们去读一些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一类的书,这些书看似有很多法律小常识,案例也丰富。但是,往往篇幅有限并不能真正的把案例内的法理讲解清楚,放映到读者脑海里就会是是是而非,对现实生活没有太大的意义。
如果有条件可以读这几类书
第一,《法理学》。各种版本的都可以。你既可以读书,也可以看各大名牌大学的法理学公开课。这才是一切法律的基础,搞明白这些你不会逊色任何一位法学院大学生
第二,诉讼法相关书籍,也就是程序法学的书籍。直接买本《民事诉讼法》看看也可以。或者是买本司法考试的讲解书,通俗易懂,知识点清晰明了。其实吧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由于其实法理学读完之后。因为诉讼法里面有很多固定的而知识点,一旦遇到法律纠纷直接可以拿出来使用,律师也是按这个来打官司的!!
第三,关于《合同法》的相关书籍。生活中和我们接触最多的法律文件,我想就是合同了吧,各种各样的合同。如果所合同法看不懂,没关系,还是建议你买本司法考试关于《合同法》的讲解书籍通俗易懂,知识点清晰明了,是出门在外,居家过日子的必备之物。重要的是便宜!!
综上所述,生活中和法律相关的事情是非常多的,如果是想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上述几类应该可以了。还是那句话,常识类法律书籍没必要去读
各位班主任老师,从今天晚寝开始严格执行查寝签到制度:不允许“未查先签”情况、不允许替人代签情况(除已向政工处、宿管老师报备),未查寝及代签者扣1分,且学生安全和生病等情况由代签者负责!查寝后忘签扣0.5分,学生安全请务必重视!辛苦各位班主任!
在生活或工作当中,有哪些冷门但非常实用的法律知识?
小编认为,法律知识是非常庞大精深的,即使是法律人,不同的从业部门,不同的专业领域,涉及到的法律都有可能是不一样的,都会觉得有些知识点好偏呀,好冷门呀,更何况是非法律人士呢?只能说但凡没去特别关注的法律,都可以说的上是冷门知识点:
比如,对于精通刑法的刑辩律师,对他们而言,婚姻法都可能是冷门的知识,难道对于律师的个人财产保护不重要吗?
比如,对于诸如百度、腾讯乃至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头条,这些互联网大企业,他们肯定时刻关注着网络安全法,青少年保护法等行业相关领域的法律,这些法律知识不可谓很冷门吧,但是在这个万物互联的大社会里,网络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互联网企业更是生死相关,否则头条平台为何要大力投入,设立规则,规范注用户言论,我们用户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规则,哪能在这平台提问发言呢?
比如,对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而言,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保缴纳基数,社保补交少交引发的损失争议该不该受理等等,只要你没去关注,都算冷门吧?但这却事关你的养老金多少的问题呀!
以上只是简单的举例,每一个法律知识都可能是冷门知识,但碰到了事就是非常重要的,有事没事学点法,还是不错的。
1、先讲讲无因管理,什么意思呢?就是指你明明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但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举个例子,挂台风前你看到旁边邻居的雨棚不够坚固要是倒塌可能会给自己或者路人造成损害的,你自己出钱帮邻居加固,到时候这个费用你可以直接问邻居要,因为这就是法定的基于无因管理形成的债务,邻居应该支付。2、我们讲讲悬赏公告的法律效力,现在经常看到宠物走失、钱包等贵重物品遗失或者公安机关抓捕犯人发布的悬赏公告,这些公告中如果约定了奖金的,那么只要有人完成了悬赏行为,比如找到了宠物、捡到钱包等,就可以要求发布方按公告支付费用,依据是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活法律常识学什么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活法律常识学什么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